西安市政策分析——政策鼓励产业篇

来源:上海仁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01

西安市政策分析——政策鼓励产业篇


       2016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在西安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并实施七大重点发展领域政策。2020年上半年,七大支柱产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4.7%,高于西安市同比增长值13.8个百分点。其中,电子信息产业同比增长54.8%,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同比增长20.7%,航空航天产业同比增长10.2%,高端装备产业同比增长0.7%,汽车产业与去年同期持平;生物医药产业同比下降13.5%。本文将聚焦于西安市政策鼓励产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承接上一阶段的成果,对新时期新政策与产业发展前景作出分析。






各园区逐渐形成优势产业和差异化定位


       以秦汉新城为中心划分为东西十二个园区,均在把握政策方向,寻找自身定位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秦汉新城以东:泾河新城——文化旅游、创意产业。

                       航空基地——大型运输机、涡桨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等主干产业打造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

                       航天基地——航天运载动力产业集群、卫星及卫星产业集群。

                       国际港务区——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及融资租赁等产业、打造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

                       浐灞生态区——代金融,会议会展和生态旅游等产业。


·秦汉新城以西:空港新城——临空经济、现代物流、国际文化创新等产业。

                       秦汉新城——文化旅游、健康养生,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建设大西安生态田园新城。

                       经开区——装备制造业,打造千亿级先进制造基地

                       沣东新城——电子信息,科技创新产业,打造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区

                       沣西新城——电子信息,科技创新产业,打造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区。

                       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







西安市大力释放产业发展动力




       截至2020年6月,西安市最新的“十四五”时期的产业规划已经陆续出台,衔接上一阶段的产业发展成果,地方规划高瞻远瞩,陆续拟定了若干个产业发展目标,其中包括“到2025年,六大千亿级产业总产值超过八千亿”、“打造千亿级现代金融产业,增强丝绸之路金融中心的战略支点作用”等。







2020年重点聚焦十二重大产业


       2019年十二月,西安市政府的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6+5+6+1”(六大支柱、五大战略新兴、六大生产性服务及文化旅游产业)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一区一主业”统筹布局各园区企业新增产能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着力打造千亿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继续推动各园区产业差异化发展。

 








六大支柱产业投资优惠


       电子信息制造、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产业的投资优惠政策如下,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保障、支持产业集群化发展、吸引企业入驻、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150万到2000万不等的资金支持及租金减免政策。

       1.对工业园区内道路、供电、供水、供热、排水、园区循环改造、新建(改造)园区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年度内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承载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年度内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投资新建三层及以上厂房的投资主体,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有关部门审批,将原有厂房加层改造的,按100元/平方米(不含原有部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建设重装设备厂房的,按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支持企业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入园进区”、搬迁聚集,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搬迁企业给予标准厂房租赁补贴,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8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


       4.对工业园区引进的先进制造业“园中园”“孵化园”等新建项目,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按5‰给予园区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对先进制造业配套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用于生产的,享受前三年免租金、后两年租金减半,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与区县(开发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6.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链配套企业,项目完成全部投资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招商主体奖励。


       7.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上年度完成首次上市或挂牌要求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9.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来源于高校院所,或与制造业企业协同创新的科技成果咋企业实施转化的项目,总投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科技研发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企业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标准执行。


       10.对新认定建设的西安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创建奖励。运行满两年后,根据中心建设成效,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发展奖励。同时,鼓励支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中、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500万元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1000万元配套奖励。


       11.鼓励各类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条件下,加大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信贷支持力度。


       12.实施民营企业用地优惠政策,对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13.对在本市新注册投资设立的外资和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国际品牌汽车赛事基地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一次性最高奖励600万元人民币。


       14.新建汽车及零部件项目,其出让起始价可按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土地实际取得成本综合确定;根据固定资产(厂房、设备)一次性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入补助。


       15.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和软件百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16.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按照新增固定资产,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年工业产值首次突破的工业企业,按照工业产值数额和增加值,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17.对从外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以上新建重点工业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高技术工业项目,实行市政府“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扶持政策。对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30亿元以上新建重大工业项目,在“一事一议”政策基础上予以特别支持。







五大新兴战略产业投资优惠


       对人工智能、机器人、5G技术、增材制造、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能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大数据产业集群化长远发展及扎根的独角兽企业,给予20万到6000万不等的资金鼓励和支持。

       

       1.支持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对引进技术落地转化效果显著的企业,择优按转移转化项目技术总投入的10%,给予不高于企业三年累计缴税总额,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2.对引进入驻的独角兽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板块业务总部),纳入总部经济政策支持范围,给予最高6000万元奖励支持。


       3.经认定入库的独角兽种子企业、独角兽成长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支持。


       4.对独角兽企业族与高校院所、投资机构等联合组建机制灵活的创新研究院、联合实验室等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支持。


       5.鼓励独角兽高管来西安二次创业,对创办独角兽种子企业、成长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并认定入库的,分别予以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支持。


  1.        6.支持华为、中兴、海康威视等龙头企业向大数据产业方向延伸发展,带动相关配套企业加速聚集,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将大数据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优先采购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服务。







六大生产性服务业投资优惠


       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软件和信息服务、会议会展产业,满足一定的条件,自身已形成规模的企业可受到资金鼓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不断提升产业层次,提高科技含量,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航空货运、跨境电商,积极引入新设的金融机构,带动地方产业经济活跃发展。


       1.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国内外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专业认证、数字创意等机构来我市落户,项目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落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我市国家物流枢纽投资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和功能设施,按每投资1亿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标准执行。


       3.对在我市注册、年营业收入规模不低于20亿元,且排名前十位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各给予30万元奖励。


       4.强化物流用地保障,对市级以上重点物流建设项目,纳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予以保障。对属于物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工业用地出让方式和土地水平供应。


       5.支持我市企业建设进出口货物交易中心、加工中心、跨境电商合作中心。省级对新建成的设施给予最高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按省级奖励资金的1:1予以配套支持。


       6.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仓储运营服务集成商和基地航空公司、快递公司等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等,按不高于建设投资额(不含征地费用)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对年自营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在我市汇总缴纳所得税的物流总部企业,依据其促进产业发展和吸纳就业等情况,给予500一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支持货运航空公司引进,对在我市注册纳税且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投放3架以上(含3架)运力的新设立基地货运航空公司,根据其投放运力大小和机型一事一议,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培育一批物流骨干龙头企业,对在我市注册的物流企业,新获得国家5A级资格评定,给予3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获得国家4A、3A级资格评定,给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被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联席会议新评为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9.对获准在我市设立的国家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所、国家大宗商品期货公司、国家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所批准设立的指定交割仓库,省级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按省级奖励资金的1:1予以配套支持。


       10.对在我市注册首次评为国家级、省级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我市首次评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电子商务园区,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1.对互联网百强企业、跨境电商前10强、电商垂直领域前10强企业在我市设立全国或区域总部,且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西安跨境电商综试区内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报关的,给予货运代理费30%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


       12.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优先支持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创新平台等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经综合评定,按照科研条件建设投入的5%—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13.对在西安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户首个整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000万美元、2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60万、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14.对落户我市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5.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跨境第三方支持企业,在西安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年度线上交易额突破1亿美元的,按照每1亿美元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的标准,每户企业资金扶持最高100万元。   


       16.对于西安市辖区以外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将注册地、纳税地迁入西安市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60万元奖励。


       17.对于在科创板已上市实现再融资的企业,在扣除发行费用和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人员认购部分的基础上,按再融资额的0.2%进行奖励,奖励最高限额不超过130万元。


       18.对在我市辖区注册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的平台公司,按照首次网上年销售额和行业排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19.对从事运输、代理、仓储、装卸、配送等一体化服务的物流企业,在西部大开发政策规定范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用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吸进境内外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及研发机构来西安投资落户,对投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奖励给其在西安设立的公司(机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1.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及时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2.对新培育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资金支持。激励本地高校院所、军工集团、龙头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众创机构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经综合评定,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在西安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领军人才,经评定分等次一次性给予每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配套奖补。


       23.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按自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1.5%一次性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24.对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新设立注册在我市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法人机构,给予200万元的基础补助;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100万元的补助(最高限额为6000万元)。


       25.对省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及外资银行在我市设立的一级分行,补助300万元;对在我市设立的省外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一级分公司,补助200万元;对在我市设立的其它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补助100万元。


       26.对在我市设立的法人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的业务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或后台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对在我市设立的法人证券机构业务总部或运营中心,补助100万元。


       27.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按自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性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28.经中国银监会依法批准设立注册地在我市的金融租赁公司,且当年为本市企业累计提供融资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按其当年为本市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的0.2%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金融租赁公司购入本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的,按实际支付金额的0.2%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9.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地方类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最高600万元补助。







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优惠


       文旅产业将把握其质量使之提升,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省市重大旅游项目及大型文化旅游企业总部、场馆给予资金支持。扩张国外市场、放宽文化企业集团设立条件、鼓励文化企业跨界重组、延长免签停留时间,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1.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年度投资额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优先遴选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服务保障。


       2.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文旅产业发展布局。省市重大文化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土地出让起始价(底价)可按评估市场价的70%确定。


       3.新建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高品质特色酒店,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按照评估地价的50%确定公开出让起始价。


       4.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文化旅游企业总部,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奖励。


       5.在城市改造、场馆建设、新区开发中,优先布局博物馆建设。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


       6.新开通入境游主要客源国国际航线,按照省市2:1的比例予以配套补助支持。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游客集散中心、自驾营地项目,按项目建设经费的1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放宽文化企业集团设立条件,取消母公司注册资本限制,具有两个以上控股子公司,可以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8.积极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积极推动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落户西安,对于兼并重组成功的企业和引进落户的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总部(含地区总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根据其净资产、投资额度、税收贡献等,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


       9.从2019年1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由西安航空口岸过境免签停留时间由原来的72小时延长至144小时。







2020年新增产业投资机遇


       2018年12月,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同意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报送〈西安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规划(2018—2021年)〉等9个产业发展规划的请示,具体包括:


       光电芯片(集成电路)产业、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智能制造产业、航空产业、航天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等九大硬科技产业


       8月17日至21日,2020年“陕西省—长三角地区经济合作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期间,西安发布先进制造业领域机遇清单,共26个项目,面向全球招商,涉及西安多个区域,包含电子信息、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等领域, 总投资额超千亿。


后续,仁略咨询将从发展现状、政策支持、发展问题和发展方向四个方面来研究西安市9大硬科技产业之一——光电芯片(集成电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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