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策分析——人才篇(下)

来源:上海仁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0-12

海南省政策分析——人才篇(下)



  1. 人才培养方面

       实施人才战略,海南既重视“天边”,也重视“身边”。海南为发挥本土人才在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实施了“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具体包括南海名家、南海英才、南海工匠和南海乡土人才等四个人才培养项目。


  1. 实施“南海名家”培养计划

       面向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平台,着力培养100名左右科研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的创新人才;同时实施南海名家青年项目,着力培养一批科研创新精神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创新人才。

       南海名家培养对象纳入领军人才层次,给予50万元/人的人才补贴;南海名家青年项目培养对象纳入拔尖人才层次,给予30万元/人的人才补贴;在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科研项目及经费、组建学术团队、科技专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1. 实施“南海英才”培养计划

       有针对性地培养300名左右拥有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与产品属于重点支持方向,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创业人才。

       纳入拔尖人才层次,给予30万元/人的人才补贴;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并可根据创业情况向省人才创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创业扶持。


      1. 实施“南海工匠”培养计划

       重点培养200名左右在一线岗位从事生产技术、教学培训工作并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技术高超或拥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或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参加技能竞赛等方面成绩显著的技术技能人才。

       纳入拔尖人才层次,给予30万元/人的人才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建设启动资金;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等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配套奖励。


      1. 实施“南海乡土人才”培养计划

       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做大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选拔培养一批在农村从事三农生产、经营、服务工作;有过硬生产技术、特色绝活或较强市场经营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当地农村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起到显著引领带动作用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可破格申报中级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纳入高层次人才范畴,给与15万元/人的人才补贴;可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


    1. 人才评价方面

      1. 建立人才认定体系

       2019年2月25日,省委人才办发布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建立科学、规范的高层次人才选拔、评价、培养和保障体系,培养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该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的认定范围,为在我省全职工作的人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总部经济企业人才),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退休返聘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可放宽至65岁以下,大师级人才可放宽至70岁以下。高层次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高层次人才5个层次。

       2019年10月22日,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发布了《海南省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聚焦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民生事业需要,确定了154家单位的1571个岗位为海南急需的高端人才岗位,并通过投资创业、全职调入、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类人才共同推进新时代海南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2020年8月28日,省政府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的范围,明确了高端人才的条件: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紧缺人才的条件: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20年版),共包含14类领域人才: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领域,医疗领域,教育领域,体育领域就业创业的,电信领域,互联网领域,文化领域,维修领域,金融领域,航运领域,物流、建筑、海洋油气、统计类等领域。


    1. 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机制

       2020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推进“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人才评价机制,即先以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卫生健康人才、技能人才、企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法律人才、国际人才等9类人才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评价,其他类人才可参照探索实施。并且在分类评价时,可结合各类人才特点,重点从品德、能力、业绩这三个方面评价并细化标准。 


    1. 人才服务保障方面

       自海南发布《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以来,各部门出台了一揽子人才服务保障方面的政策文件,旨在解决人才引才所涉及的人才落户、住房保障、人才管理服务、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障、购房购车、公积金等各方面的问题。

       各部门出台一揽子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文件

  •        2018年6月《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        2018年6月《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
  •        2019年4月《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
  •        2019年5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申请小客车指标实施办法(试行)》
  •        2020年4月《海南省优化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
  •        2020年6月《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

  1. 放开人才落户限制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均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海南省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以及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任一城镇落户。

       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海南省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


      1. 完善国际人才管理服务

       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其他外籍人才可凭工作许可证明在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在琼工作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允许外籍和港澳台地区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琼就业、永久居留。


    1. 提供住房保障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不超过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套内面积)标准提供8年内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50岁以下拔尖人才、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按5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

       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1. 解决子女就学、配偶就业

       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直系亲属就读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海南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

       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配偶为企业人员的, 安排到企业工作;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经考核安排到事业单位就业;其他未就业的,按引才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对于柔性人才,柔性引才协议聘期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海南省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可以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


      1. 享受医疗保障及“绿色通道”服务

       海南将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深度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发展商业补充保险。为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大师级人才每人每年分别购买3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用于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的医疗需求。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享受每人每年1万元的医疗保健服务待遇,优先推荐参加中央、省委组织的专家休假疗养活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各类公立专科医院)就医可享受服务医院VIP诊室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领军人才享受在全省三级医院就医“绿色通道”和年度健康体检等服务。柔性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可以享受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1. 提供车辆保障

       大师级人才依申请可直接取得小客车其他指标;用人单位按规定应优先提供公务用车便利,根据科研工作按需提供办公用房;因公出行用人单位可协调空港、车站、码头使用贵宾室、要客通道;因公出差可联系海南省驻外办事机构提供车辆保障。


下一篇,仁略咨询将从推进制度创新、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三方面,分析海南省为达到“到2025年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目标的相关政策措施。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