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策分析——人才篇(上)

来源:上海仁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0-12

海南省政策分析——人才篇(上)


       2018年5月13日,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计划到2020年引进各类人才20万人左右,到2025年能够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自海南大力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战略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70多项人才政策,基本构建了覆盖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好局面。


  1. 人才引进方面

       自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海南聚焦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工作。并根据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国际化人才需要,着力实施“千人专项”引才工程、产业团队引进工程、全球人才集聚工程和柔性引才聚智工程,以聚四方之才。


  1. 实施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引进计划

       聚焦航天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5大平台和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支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用人单位大力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及其团队。


    1. 实施千名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支持各类用人单位大力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平台所需的学科(科研)带头人及其团队。


    1. 实施“银发精英”汇聚计划

       聚焦教育、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吸引院士、国医大师、国家(省)级名中医、全国老中医专家学术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以及曾任全国综合排名前100名医院的科室负责人、主任医师,全国医院专科排名前20名的科室负责人、主任医师,支持用人单位采用退休返聘等方式,吸引使用70岁以下大师级人才、65岁以下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领军以上“银发精英”人才按相应标准提供人才公寓或发放住房补贴,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执行,优先纳入省委省政府联系服务重点专家范围,按有关规定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1. 加大荐才引才奖励力度

       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的内容,鼓励现有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中介机构引才荐才,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对帮助成功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或团队的,或引进其他人才绩效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支持企业招才引智,对于引才投入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投入成本视为当年利润考核。

       2019年2月27日发布的《海南省引才奖励实施办法 (试行)》规定,为我省成功全职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引才奖励。

       为我省用人单位成功引进全职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属于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个,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引才奖励。

       每年为我省用人单位成功引进拔尖以下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50人以下 (不含50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引才奖励;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引才奖励;1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引才奖励。


    1. “千人专项”引才工程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在全职引进或培养入选时,给予一次性相应标准的人才补贴,可根据需要在琼购买1套住房,在薪酬待遇、科研资助等方面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直接纳入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范围,领军人才优先推荐参加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遴选。


    1. 产业团队引进工程

       2020年4月15日,发布了《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实施办法,“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分为世界一流人才团队、国际先进人才团队、国内领先人才团队三个层次,分别给予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建设资助经费,其中40%可直接用于团队成员奖励和补贴,通过绩效考核的还可延长一个周期给予同等支持。

       经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项目,优先申报科研经费,优先推荐申请海南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申请人才信用贷款等。团队人才可以选择在海南任一城市落户,购房享受本地居民的待遇,子女申请转学到我省就读高中按等级相当原则协调安排。


    1. 全球人才集聚工程

      1. 支持吸引内地人才来海南服务

       2019年9月1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发布《内地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暂行办法》,允许内地国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提出合作共建、顾问指导、项目合作、服务外包、对口支援5种具体的兼职方式,让用人单位和省外人才灵活选择兼职方式。


      1. 鼓励港澳台地区专业人才在海南就业创业

       2020年4月15日,《港澳台地区专业人才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管理办法》开始实施,鼓励港澳台地区专业人才在海南就业创业。根据该管理办法,港澳台地区专业人才是指具有港澳台地区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行业执业资格,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台湾身份证且不具有内地(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


      1. 大力吸引各类急需紧缺的外国人才

       2020年1月3日,海南省省政府发布《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大吸引急需紧缺的外国人才,不断加大开放力度,规范了来海南工作外国人的服务和管理,维护了外国人及其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创新创业等领域,外国人可享受与国内人才同等待遇;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可发放与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许可证。

       2020年9月14日,海南省发布《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放宽外国高层次人才参与科技项目限制,允许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担任海南省科技项目负责人、领衔实施省科技计划项目;定期梳理非涉密的科技攻关项目,集中公开面向全球招标,通过全球招标,引进外国高科技人才;放宽外国专家参与海南省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限制,在同类项目科研经费使用上享受与国内专家同等待遇;鼓励外籍院士及其团队参与海南省科研项目。


      1. 柔性引才聚智工程

       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的内容,鼓励各级各类用人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候鸟”人才工作站、高端智库等柔性引才用才平台。支持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候鸟服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柔性使用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绩效突出的给予奖励。完善柔性引才激励机制,吸引内地国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2019年9月12日发布的《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方法》规定,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人才奖项申报等方面,可以享受海南省同类人员待遇;可以在省内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登记;在购房、购车等方面可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同时属于高层次人才的、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后颁发《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证书》,作为其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参与表彰奖励的重要凭证。

       2020年4月15日发布的《海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提出,建设一批省级重点新型智库,对认定的重点智库将给予政策倾斜,必要时可制定“一库一策”予以重点支持,力争有更多重点智库入选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或培育单位。新型智库应明确新型智库研究领域,提升决策研究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研究任务,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加强与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与国内外高端智库交流合作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篇,仁略将从人才培养、人才评价、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分析海南省相关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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