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手记|嘉兴科技城产城融合案例研究(四)——“投”与“融”

来源:上海仁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6-30

 

产业园的建设与运营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离不开投”与“融”的相互作用。

目前,嘉兴科技城的收入和支出分别主要有两大块。其中,收入部分主要有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收入,支出部分主要有土地开发支出和园区运营费用。要想实现科技城的正常建设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科技城的现金流问题,必须研究收支平衡模式和盈利模式。


一、投融资模式


1、早期——传统模式

嘉兴科技城运营模式在创立初期较为清晰,运营管理主体是承担行政功能的政府派出机构——科技城管委会,自然对投融资模式的选择增加了困难。与此同时,管委会旗下设立一家国有独资公司——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嘉兴科技城的开发建设与对外投资,其背后股东均为国资机构,因此融资主要还是以政府行为为主,对园区内优秀产业、入驻企业实行针对性帮扶和投资。

我们可以理解为,嘉兴科技城早期采用的是一种较为传统的投融资模式,投资主体是政府部门,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模式。直接投资是指政府通过预算拨款投资于园区基础设施,借助政府投资的带动效应,带来私人投资的繁荣,为园区的发展带来累积效应。间接投资是指政府的派出机构——管委会,以园区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银行申请长、短期贷款。其优点是,介于银行与地方政府及其所控股企业间的“政治关系”易获取时间更长、利率更低和金额更大的贷款额度。但是与此同时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且渠道过于集中,长远来看并不利于园区做大做强。



2、后期——项目投融资模式

2017年,嘉兴科技城扩容至29.5km²且为加速科技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升城市产业化聚集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开始着手引入项目投融资模式。与传统投融资模式相比,其具有项目导向性、有限追索性或无追索性、非公司负债性和组织结构复杂性等突出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项目融资有很多应用方式,不过目前嘉兴科技城仅采用PPP一种模式,但社会资本的加入还是有效地减轻了科技城的资金压力,且为科技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源整合优势。

根据《嘉兴科技城产业新城PPP项目实施方案》所述信息,该项目由社会资本(即华夏幸福)独资设立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100%,政府不承担股权出资责任,且要求在项目协议签署之日起30内,在嘉兴科技城行政区域范围内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四个月内实缴资本金1亿元。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资本金以外的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资金,如项目公司存在融资困难,华夏幸福应当通过提供股东借款、融资担保等措施确保项目公司解决融资问题。为提高项目吸引力,区政府提请区人大通过将本项目政府方支付的服务费用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统筹考虑的决议。

由此可见,通过PPP项目的引入,融资的压力巧妙地移交给了在融资方向更具经验的社会资本——华夏幸福,而政府虽可以“先享受服务再付款”,但为降低社会资本投资顾虑也将其纳入财政预算之中,双方互惠互赢,共同为打造产业形成贡献不同力量。

PPP项目融资结构图


二、科技城对入驻企业的投融资扶持政策

科技城的发展和对企业的吸引离不开完善的投融资扶持政策。通过“孵化一批、加速一批、上市一批”的培育模式,科技城实现了科创企业群的快速集聚和爆发式发展,企业经济发展呈指数型增长。从时间跨度上划分,嘉兴科技城自身的政策实践经历四个阶段,以下按时间顺序进行阐述。


1、围绕“双院”进行配套设施建设(2004-2007)

在此阶段,主要围绕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和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两院”)两大核心平台,进行了相关的配套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必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和清华大学还是和中国科学院各所的合作(共建)协议,均在显著条款明确了合作目的——依托大院名校的智力和技术资源,进行符合地方需求的应用技术研发和相关科技成果转化,以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也就是说,两院都不是以基础研究为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是要将实验室的成果进行产品化开发并走产业化之路。这种机制和模式上的创新,使清华大学、中科院、嘉兴市、嘉兴科技城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上进行了较为长期的探索。在此期间,对两院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支持来自于合作(共建)协议约定的资金投入。


2、大规模的科技创业探索阶段(2008-2009)

随着两大核心平台发展逐步走向正轨,嘉兴科技城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明确发展定位,研发双核(两院)+产业六园(软件、通讯、芯片、新能源和新材料、生物、先进制造)的格局不断壮大。从2008年初开始,嘉兴科技城开始了大规模的科技创业探索。陆续出台了《嘉兴科技城关于鼓励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嘉兴科技城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嘉兴科技城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上述文件的核心内容可总结如下:

(1)鼓励境内外大院名校、研发机构(组织)、企业和个人来嘉兴科技城注册创办机构,嘉兴科技城将通过创业资助、项目补助、资质认定奖励及风险投资等形式扶持入驻机构发展。

(2)设立嘉兴科技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嘉兴科技城内设立的研发机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科技专家或归国留学人员等创办的科技企业、高技术产业化企业、人才培训机构、嘉兴科技城事业发展所需的配套服务机构等的资助和奖励。

(3)积极营造畅通的投融资环境,鼓励和支持对嘉兴科技城范围内的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担保。

(4)扶持处于孵化阶段的科技企业,可提供少于企业总股本金50%,并且总额不超过一定上限的投资,对此所形成的部分股份,在一定年限内,企业其他股东拥有优先回购权,回购价格为银行同期利率上浮一定比例。

(5)对注册在嘉兴科技城的科技企业,经嘉兴科技城考核评定后,自入驻之日起一定年限内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企业增值税地方所得并返还嘉兴科技城部分,由嘉兴科技城创新专项资金予以一定比例奖励。

从这一阶段的实践来看,嘉兴科技城已基本明确了政策工具的客体、途径和目的。即,针对研发机构、科技企业、高技术产业化企业等机构,通过创业资助、项目补助、税收优惠、风险投资、营造投融资环境等手段进行扶持,以加快其科技成果转化。但在政策工具的使用上,还是以政府直接提供为主,投融资环境的营造并不成熟。


3、“集群担保”模式的创新实践阶段(2010-2013)

从2010年开始,为了进一步提高融资担保效率和安全,嘉兴科技城与有关银行进行了“集群担保”模式的创新实践,即以嘉兴科技城为整体,商定固定担保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的前提下,嘉兴科技城内的初创期高科技企业可以更加快捷地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一做法后被嘉兴市政府推广,相继成立了嘉兴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嘉兴市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等政策性担保公司,并与商业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从2010年开始,嘉兴科技城科技创业模式已相对成熟,科技创业企业开始规模化引进,原有以政府直接提供支持的方式已不能满足大批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政府直接提供支持方式带来的国资管理风险,因而,从这一阶段开始,嘉兴科技城重点开始了对投融资环境营造的探索上。具体表现为和银行、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


4、投融资环境完善提升阶段(2014-今)

近年来嘉兴科技城政府资金和一些基金合作,打造更大的“蓄水池”,为科创企业输送资金“活水”。在引进专业创业投资机构和基金方面,中兴创投在嘉兴科技城设立规模5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重点对嘉兴科技城内TMT(高科技、传媒、电信)行业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同时,为了合理控制融资担保风险,嘉兴科技城进一步探索了“助保贷”模式,核心内容为“通过与银行合作,嘉兴科技城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铺底资金,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风险补偿铺地资金和助保金优先用于补偿银行风险损失,不足部分由银行和嘉兴科技城按比例分摊”。

除政府“天使资金”先入股再退股方式,近年来,嘉兴科技城还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在给予领军人才配套政府支持资金的同时,引进各类商业银行建立科技支行,为科技企业量身定制专利质押等特色融资产品,如2014年11月,嘉兴科技城与某国有银行嘉兴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有:一是提供总额不低于2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二是创新传统融资模式,引入系统内外资金支持嘉兴科技城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三是降低嘉兴科技城内园区注册企业的信贷门槛;四是不断创新科技金融产品,积极开发“股贷联动”等业务模式,促进股权债权结合的方式为更多的初创期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服务。

在这个阶段,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发展,嘉兴科技城科技创业企业已呈现一定的集群效应,形成了“一批创业企业进入快速发展通道,一批创业企业正在迅速成长,一批创业企业加快培育孵化”的三个一批态势。引起了国内知名专业创投机构和基金的关注,以此为契机,嘉兴科技城开始了对投融资环境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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